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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全县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县国资办、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加强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解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张贴宣传栏、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县农委负责落实)

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农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纳税人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落实)

*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落实)

(二)推进消费升级工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落实)

(三)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各乡镇负责落实)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县环保局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入户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要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分别集中公布水源地、出厂水水质监测信息。县卫计委负责督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提供监测数据,统一向社会发布入户水质监测信息。(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分别负责落实)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时公开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水务局、县环保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体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