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2017-2018年工作方案
11、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重大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风险岗位设置告知卡,员工要熟悉岗位风险及避险知识。
12、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针对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的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对重大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登记建档,绘制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动态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状况及分布。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4.*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1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6、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与演练。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及试点创建阶段(2017年8月1日前)
依据本方案,对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我市试点企业为:黑龙江物资储备管理局一五三处。
(二)经验交流分享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分享试点单位经验和做法。
(三)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10月底前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及“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企业作业风险比较图、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绘制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和重大风险处张贴悬挂。市局将对规模以上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0月20日)
我市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五)总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组成验收组,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分析研判生产安全事故规律性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宣传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努力营造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范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确保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突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严格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防范措施,全面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