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二十九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注重宣传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要求,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宪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宪法宣传对象和内容的精准化。要更多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结合受众关心的问题策划宣传内容,提高宪法宣传传播力。要结合法治实践,更多地设置互动环节、体验环节,提高群众参与宪法宣传的积极性,确保宪法宣传取得实效。
(三)做好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宪法宣传活动素材,扩大国家宪法日和xx市宪法宣传周的知晓率。各普法新媒体要加强对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预告和报道。
请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于11月30日前电邮上报本届宪法宣传周活动项目以及“宪法进公共空间”易拉宝摆放、宪法日公益广告播放方案,报送格式见附件。同时,请于12月12日前,把开展活动的整体情况,电邮报市教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xx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