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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党组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指导意见》(x学组发〔2017〕x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x学组办发〔2017〕x号)要求,特制定2018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

一、时间:1月2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地点: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局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主题

学习十九大,当好讲习员。

五、内容

(一)组织交纳党费。(郑丽艳)

(二)重温入党誓词。(陈正新)

(三)集体诵读党章。(全体党员)

(四)集中学习。(学习资料由县委宣传部提供)

1.习近平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杨恒红)

2.巴东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和政协巴东县九届二次会议精神。(陈正新)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陈正新)

4.关于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谭绍志)

5.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巴东县委政府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情况。(薛维志)

(五)组织生活。

1.入党积极分子谭文强进行思想汇报。

2.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

(六)民主议事。

1.各股室汇报州对县考核及工作预判,办公室汇报县委、县政府对统计局的各项考核情况。

2.各分管领导安排工作。

(七)民主监督。

1.2017年12月考勤情况通报。(万峰云)

2.2017年全年省、州宣传信息情况通报。(万峰云)

(八)特色实践。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陈正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十九大精神宣讲“进机关”)

六、要求

(一)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为全省统一,党支部不得擅自更改。时间提前或推后必须按规定书面报备并书面批复。

(二)活动的开展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严肃党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若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

(三)机关全体党员参与。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此次活动,除上级安排的公务活动和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本活动由机关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要将活动安排提前告知党员干部,以便统筹安排;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形成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