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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

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格、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定的等次向党员本人反馈。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要召开党员大会)要依据党员平时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并报上一级党委或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完成时限:2月19日前)

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

见,列出整改事项、制定过硬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完成时限:2月28日前)

三、相关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内的一项严肃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首责主业意识,精心制定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学习研讨不*、查找问题不聚焦不实在,谈心谈话不充分没有谈深谈透、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得急于召开。会前15天,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安排,向民主生活会指定联系领导同志汇报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上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和方案,便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人员进行指导和现场监督。

2.加强现场指导。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至少参加1个下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参加指导1个以上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所有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都必须有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参加。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督导组要参加督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会前,要*了解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会上,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责任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点评,不当“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