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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基二〔2017〕x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18〕x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目标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坚持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xx市2018年中考。

(1)具有xx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有xx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3)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2.报名办法

(1)户籍和学籍在同一县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考,由毕业学校统一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

(4)非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或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核对,确保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考生报考号和准考证号编排沿用2017年编排规则。

(6)4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5月10日前由各县区教育局编排好考场,并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

(7)中考报名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审查

各初级中学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教育局复审确认。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或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2)考试分值:中考总分为8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理化综合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史地生综合15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50分。

(3)考试内容:除体育外其它各科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各学科根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制卷,注重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科知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品德学科中加时事政治部分,重点考察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体育考试按照《xx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2017〕13号),由各县区教育局在5月31日前统一组织实施完成。考试成绩由县区教育局封存管理,6月20日报市教育局。

2.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6月16日下午 15:00-17:30 理化综合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6月17日下午 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6月18日下午 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3.阅卷及成绩公布

(1)中考阅卷、登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成绩公布由市教育局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公布,同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公布。

(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由县区教育局汇总统一报市教育局复查。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能力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