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二)强化目标管理。把禁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根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实行过程量化绩效考核。并与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绩效考评。
(三)强化“黑斑倒查”。 街道驻片领导、驻社区干部包社区、社区包组、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以燃烧黑斑查田块、以田块查农户、以农户查组、以组查社区、以社区查街道的“黑斑倒查”责任追究制。社区要负责“黑斑倒查制度”的具体实施,对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形成街道督查社区,社区督查组,组督查农户,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除了对绩效考评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扣减目标分值外,还将对在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依纪进行责任追究。凡发现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必须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金额x元;对全面完成禁烧目标任务的,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经费;对在禁烧期间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一次性扣掉“以奖代补”经费的100%,对出现二次以上的,除不给予奖励性补助外,社区还应向街道作出书面检讨;被街道发现或通报批评的扣奖励性补助x万元,未完成禁烧资料x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