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管委会“基层组织建设见效年”活动实施方案
㈠强化主责意识,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全委“基层组织建设见效年”活动由党工委党办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好本单位 “基层组织建设见效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切实履行好“下管一级”的主体责任,全程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任务,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㈡强化过程意识,加强奖励及问责追责力度。县委组织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人抽查督查活动推进情况,推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见效年”活动情况列为年终党建考评的重点内容,并作为相关党务工作者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活动开展较有成效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㈢强化品牌意识,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各党委要加大工作经验的总结力度,充分发挥《xx报》、县电视台、xx新闻网及各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推广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上报,对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稿的将在党建年终考评进行加分。争取在县委组织部设立的“xx组工微讯”和《幕阜山下党旗红》活动专栏上稿,大力宣传各支部在活动开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加以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