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8年夏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18年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关爱关怀、“两非”案件查处工作、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人口出生监测五项工作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集中解决影响工作上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趋紧从严的计生工作氛围,为圆满完成2018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18年6月8日—8月31日,为期二个半月。具体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6月8日—7月15日)工作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两非”案件查处工作为重点。
第二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工作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口出生信息监测为重点。
三、目标任务
1、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100%以上(标准不得低于全县规定的首征标准),征收率达100%以上。
2、全面开展“两非”案件查处工作。
3、流动人口办证率达到90%、签约率均达到95%以上。
4、信息数据核查、重点管理对象电话号码录入率和准确率达90%以上。
5、走访慰问失独伤残家庭、手术并发症家庭、儿女困难户及计生低保户等计生困难户。
6、做好迎接省、市、县半年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一是搞好环境宣传。每个自然村在醒目位置要有一条以上计生固定宣传标语,镇政府驻地、每个行政村驻地要放开全面二孩政策,“两证同登、两检同做”宣传栏。二是抓好入户宣传,农村每个家庭要有一份计生宣传品。三是搞好社会舆论宣传。出动宣传车,不间断地进行巡回宣传;四是活动期间,向县人口计生委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每周定期上报。
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活动:即组织一次流动人口需求调查、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结合查环查孕)、确定一名联系人、发放一次避孕药具、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主动联系一户未返镇农民工、建立一份档案、签订一份计生协议、办理一份《婚育证明》、留下一个联系方式和地址。做到底数清、档案全、信息准确,通过努力,使流动人口的办证率90%以上、签约率达到95%以上。
3、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要充分认识发挥社会抚养费对生育杠杠调节和法律威慑的作用,依法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那些常年不在家、甚至多年不回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要耐心动员其缴纳社会抚养费;对已下达处罚决定书、有能力缴纳而拒绝缴纳并符合非诉执行要求的,要配合镇计生服务所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执行一批。
4、加强信息核查,提升信息质量。结合夏季优质服务活动中开展的上门宣传、上门动员、上门走访工作,逐村、逐户、逐人核对本地全员人口信息,全面掌握育龄群众的婚、孕、育等情况以及联系方式,及时更新、更正相关信息,全面提升我镇基础信息质量。
五、组织领导与奖惩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要认识此次夏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重要性,认真部署,周密安排;要切实加强领导,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分别抓,切实落实好“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做到时间、行动、标准统一;要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2、奖惩措施。
(1)2017年1月1日之前,政策外出生的,每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8000元)一例返3000元、2017年1月1日之后政策外出生的,每例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0元)一例返4000元,多孩出生翻倍征收,按比例返还,给村作工作经费,本次根据完成进度情况采取阶梯式返还模式。
(2)根据各阶段不同的重点工作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按时调度,实行每天微信群排名,每半个月一调度,召开调度会,每次调度排名倒数第一的,由村支书、主任作表态发言。
(3)本次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结束后,按百分制计分考核并进行排位,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对排名倒数第一的,取消村级考评评先资格。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