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线索精确**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派出所和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挖根、起底工作,制定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彻底打击、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建立联动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实行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广播、宣传栏等,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zd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对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行动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