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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书范本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业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书未经录入软盘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评委名单、被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投标单位投标书。

  5、唱标顺序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6、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人格因素进行评定,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信誉、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影响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未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预缴保证金全额给予退回。

  第二章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条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鉴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事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和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条。

  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限额为。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

  (1)按支付赶工措施奖。

  (2)按支付提前竣工奖。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奖励。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