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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竞聘方案

干部竞聘方案
《竞聘通知》文件
  为加强营业部本级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根据《干部公开竞聘办法》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党委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公开选拔本级科级干部(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本次本级科级干部岗位公开竞聘,是党委为加强本级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发动,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踊跃报名参与。符合条件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竞争意识,积极参与、展现自我。
  二、要精心组织,严肃纪律。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自觉接受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的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和非组织行为。参加推荐和评价的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党委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履行好手中的推荐权和选择权,真正把群众公认、德能勤绩兼备的优秀员工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
  三、要统筹兼顾当前工作。本次公开岗位竞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同时,目前业务经营任务繁重。因此,要求各部门、各支行在参与、支持和关注竞聘工作的同时,统筹调配内部人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务必保证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省分行营业部本级科级干部岗位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级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选拔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级的实际,特制订本级内设单元正副经理和下派交流岗位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一、竞聘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重品行、重业绩、重能力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配原则。
  二、竞聘的组织机构
  党委设立竞聘组织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考评委员会,分别负责本次竞聘的组织、监督、评价等工作。
  (一)设立竞聘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聘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设立竞聘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竞聘全过程的监督。
  (三)设立竞聘考评委,负责演讲答辩的评价工作。
  三、竞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2)
  本次竞聘的岗位分为三类:
  1、本级内设单元经理岗位,共10职;
  2、本级内设单元副经理岗位,共8职;
  3、下派交流岗位。
  四、竞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与竞聘报名的范围
  本次竞聘报名的范围为本级员工。部分岗位报名的范围为本级和城区行员工。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
  2、熟知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两年年度考核等级在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三)竞聘条件与资格
  1、竞聘内设单元经理岗位的: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10年及以上农行工作年限。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农行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4)任副科长(副科级、副主任科员)1年及以上。
  2、竞聘内设单元副经理岗位的: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农行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3、竞聘下派交流岗位的: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农行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
  除年龄的计算时间外,其余时间统一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竞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对重大经济案件或刑事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