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长竞聘材料
(7)退场:答辩结束,评委示意退场,由引导者将竞聘者带领到休息室休息。
(8)评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竞聘者竞聘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9)计分。收取评分表由计分员对7位评委评出的分数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位评委的评分相加取平均分,得出竞聘者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
(10)公布成绩:第二位竞聘者答辩结束,由报分员将前一位成绩向大会公布。引导者将第一位竞聘者带领到会场听取成绩。听取成绩结束,再院长竞聘上岗演讲稿由引导者将二位竞聘者同时带领到休息室休息。其余依此类推。
(六)组织考察(4月30日前)。由领导小组按照(双卫发〔〕20号)文件精神对前2名进行考察。
(七)聘用公示(月7日前)。通过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10天的公示。
(八)决定聘用(5月10日前)。公示期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五、竞聘上岗的范围和职位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本县卫生系统内在职在岗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借用到县外及县内卫生系统以外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职位:镇卫生院院卫生院长竞聘演讲稿长。
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勇于奉献、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公道正直、善于团结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现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可放宽到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可适当放宽),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4、要求医师以上职称。
5、具备竞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院长竞聘述职报告件资格。
任职与任期
(一)任职实行聘任制。任职人员应签订聘任合同,合同签订按《临沧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评议测评,如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试用期计算在任期内,任期满后重新进行竞聘上岗。
(四)县卫生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竞争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任期管理和考核,并认真应用好考核结果。
竞争上岗纪律要求
(一)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二)高度重视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竞聘上岗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竞聘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