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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启事

  改报时间:xxxx年5月25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

  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

  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xx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xx市人才服务中心(xx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笔试时间:xxxx年6月10日

  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xxx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8:0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xxxx年6月24日登录xx市人才服务中心红桥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他人代办,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xxxx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复审材料到红桥区教育局(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毕业证、学位证(xxxx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可于xxxx年8月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会计岗位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党务人事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复印件(2套)。

  资格复审合格者,登陆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即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时间:xxxx年7月10日8:30至7月12日17: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xxx年7月12日8:30至7月14日18:00

  2.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学科试讲(含板书设计)相结合。

  校医岗位、会计岗位、党务人事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