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校广大师生: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之后,往往带来许多危害。烟花爆竹燃放时**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发出的刺耳噪音,加剧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今年10月30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双禁”),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倡议:
一、当好“双禁”宣传员。广大师生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湖州市“双禁”的相关规定,使环保观念*人心,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尽已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当好“双禁”践行者。广大师生要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双禁”工作的带头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节日喜事,积极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
三、当好“双禁”监督员。要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的发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金名片”。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共建精神家园,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