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众的道歉信
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
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
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
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
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
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
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
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郭德纲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