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为“二十不准”即: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卷、信用卡;不准经商;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属经商营利等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不准在办理职责产范围内的正常工作中收取费用,搞有偿服务;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违反规定配车;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和贷款买卖股票;不准进入营业性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场所;不准基层单位向上级公费赠送礼金和在社区外宴请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机关干部让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向基层推销各种商品;不准滥发钱物和随意扩大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准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收取有价证卷、礼金;不准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准参与赌博、嫖娼、吸毒、走私等非法活动,禁止收看黄色**录相和书刊;不准违章和越权办理贷款业务,不准自批自贷,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人上担保和发放人情贷款;不准借干部职工调动之机,大摆迎送宴席,公款赠送礼品;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不准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严格约束自己,注重仪表形象,不准做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农村信用社形象的事情。
三、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
站在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和反腐败的高度,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四个作用,即:揭露发现案件,惩处腐败的作用;监督行为的作用;密切与员工联系的作用;保护员工正当权益的作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监察室自觉做到思想跟得上、工作贴得紧、措施抓得实。从思想上,紧紧围绕为深化改革、服务经济这个核心,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去研究,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在工作上,从贴近群众愿望、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反映强烈,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取信于民。在方法措施上,坚持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掉,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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