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办理护照发邀请函的相关规定
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二寸);
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提交其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
(一)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正式邀请信; (2)、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交往国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