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园林专业顶岗实习报告
1.调整管理职能。乡镇林业站的职能和任务是随着林业改革建设的发展形势而不断变化和完善的。长期以来,林业站围绕“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这些职能都是围绕村委会和村民组来实施的。林改后,集体林权形成多元化、个体化,林业经营走向多样化、市场化,林业站管理的对象更直接、更广泛,工作的内容更细致、更复杂,林农的要求更具体、更严格。因此,乡镇林业站的工作将由过去的单纯组织、管理为主,走向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指导、服务为主之路。乡镇林业站必须要转变观念,面向广大林农,延伸、前移职能,细化、量化责任,使林业站的管理与服务,紧紧围绕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这个核心,围绕林改“四权一责”这个主线,遵从市场规律,依照法律政策,体现以人为本。要重点对村委会和林农签订的《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合同》实施有效监管,对广大林农科学营林进行有力指导,对千家万户林农与市场经济对接,开展有效服务。建立新的管林、护林、营林和发展林业产业新机制。
2.提高队伍素质。林业站职工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乡镇林业发展建设水平和林农耕山务林成效。首要的是要提高林业站长的政治理论素质,法规政策水平,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能力。还要通过培训,提高林业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林业法规政策、专业知识、指导管理能力、新技术、新知识等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业站工作的指导,将林业站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尽快充实人员,建立和加强林业站的管理机构。指导协调各乡镇制定林业站工作人员(也包括护林员)的录用、考核和辞退标准,严格执行竞聘录用考核的公正透明制度。尽量选择录用林业专业学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我们系的园林或者植保、生物专业就可以),优化林业站队伍结构,强化队伍素质。要定性定量建立实用可行的林业站工作人员工作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农民群众参与、社会化监督的林业站考评新机制。
3.增强服务能力。林业站在做好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监管的同时,当前重要的是服务林农、指导林农依法科学有序地经营利用山林。努力提高六个方面的服务能力,一是政策法规宣传服务能力。要将林改和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程,宣传到户、普及到人,引导林农依法耕山,按规务林;二是技术指导服务能力。要发挥林业站的了解民意、熟悉林情的实践优势,对林农的营造林、发展林地经济的林业生产全过程,包村、包组、包重点户进行指导和技术培训。要*到农户,听取林农的想法、要求,入山头到地块调查研究、登记造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林地经济发展规划;三是林权管理服务能力。为林农承包的山林确权发证,化解林权纠纷是林业站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主动上手,不推不靠,力求和谐推进林改;四是市场咨询服务能力。林业站要研究和适应林业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指导林农科学利用林地资源,生产市场适销对路产品,提高林地产出效益;五是林地融资服务能力。要积极帮助林农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合理进行林地、林木流转,盘活林地、林木资源,进行林业招商引资,争取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六是合作经营服务能力。林业站要围绕林改后林业规模化经营,林农集约化生产的新课题,引导林农,通过市场手段,在农民群众自愿前提下,组建林农家庭合作林场,设立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业产业协会,使林业逐步走上社会化联合发展之路。
4.强化基础建设。一是在机构改革中,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协调,确保林业站只能强化不可削弱,稳定基层林业管理队伍;二是要配备高素质林业站长,切实保障林业站规范管理,高效工作;三是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林业站建设纳入计划,分期分批进行规划和建设,争取项目,确定标准,逐步完善。标准林业站要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办公场地、有必要办公设备、有交通工具;四是林业站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流程和相关图表;五是要逐步建立资源管理、林改和林权档案、生产经营和林地经济发展计划的数字化管理体系。
5.发挥示范作用。林业站要大力开展技术推广示范活动,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开拓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要引导林农、科研单位、社会力量联办林业种植、养殖业等多种经营示范基地、示范场,大力发展科技示范户,建立公司联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林业产业新模式,为林农发展“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林业提供示范作用;林业站要积极支持、帮助扶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养林业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各类协会、林业合作组织,为林农发展林地经济,作好各种产前、产中和市场销售环节服务;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林业站工作人员大多都有自家承包山林,要发挥懂政策、会经营、有技术的优势,首先经营利用好自家的承包山林,在自家山林开展标准化营林和林地经济生产,为林农做出样子,进而带动周边和指导群众实现共同耕山致富。要支持、扶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在乡镇和重点林业村建立林业生产资料、林药化肥、林业机具、林业种苗、林业实用技术指导等经营性有偿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