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半年总结三篇
(二)狠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
1至6月份,全区共开展各类执法行动342起(次),检查各类企业466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490项(次),挂牌督办企业2户(即临沧国银家居广场和太平洋娱乐会所重大火灾隐患,责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完成隐患整改462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4%以上;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2场(次),受益群众达10人(次);投入经费0余元,制作播出安全生产各类新闻、公益广告107条,发表安全生产各类信息简报上百条。执法行动、宣传行动次数、人数比上年明显增加,排查得出隐患数比上年有所下降,“源头关”堵截能力增强。其中,区安监局开展各类执法行动15起(次),检查各类企业135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70项(次),完成隐患整改68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7%;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受益群众达1780人(次),参加省市局专家安全专项讲座3次,上报各类安全信息48条。
(三)狠抓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三项经济政策”
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2010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安监局充分发挥综合整治牵头作用,对辖区11户非煤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合法生产“五有”方面,目前全区共有5户露天采石场完成延期办证手续,1户正在办理(水淌田石厂),1户即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安全条件不达标,被区国土资源分局吊销采矿许可证),区安监局已于5月6日以《关于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的请示》(临安监字〔2010〕14号)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6户采石场涉及签订开采设计(含安全专篇),已有5户签订,有1户(李生平采石场涉及迁出)需重新选址,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已报请关闭故不再签订。二是安全管理“五落实”方面,以上除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外,其余11户非煤露天矿山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相关台帐基本建立,相关制度上墙,相关档案已逐步走向规范化;目前,除5户砖厂退还风险期押金外,其余露天采石场均按要求缴存风险抵押金共10万元,剩余金额也将按要求按期缴存,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是现场安全“十达标”方面,各非煤露天矿山均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四)狠抓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进一步消除隐患保证一线安全
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临安委发〔20XX〕6号),区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遵循“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原则,检查的范围涵盖全区各生产行业、领域,并突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类重点行业和领域;遵循“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为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4个阶段进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企业自检自查的同时,区政府组建由安监、交通、建设、质监、经济、水利、交警、消防等部门牵头组成的8个联合专项检查组,分别*辖区各层面(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开展各类检查212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420户次,查处各类隐患130条,目前整改完毕114条,整改率87%;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55场次,发现隐患33条,整改33条,整改率100%,累计投入整改资金6、3万元。其中,区安监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如下。
1、危险化学品检查方面:1至6月份,对全区23个加油站、2个松香厂、1个糖厂共2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期间共填写现场检查记录47份,发现隐患问题6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2份,并按期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4份(含上年度整改的),整改情况良好。其中,4月13日开始安全生产大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3份。
2、非煤矿山检查方面:1至6月份,对全区29户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地热水企业,同时部分企业已于上年度停止生产)进行检查。期间共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份,发现隐患问题34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11份,并按期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10份,整改情况良好。同时,针对区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区水淌田石厂、区大田河锑矿厂、邦东牛泥塘铜矿、邦东荒田铜矿、邦东二台坡铜矿、蚂蚁堆遮奈锑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情况,及时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至2010年,全区共有新农村建设临时采石场11个,其中圈内片区5个(均属国道323线临时采石场)、博尚片区3个(其中勐准采石场和完贤采石场为国道214线临时采石场)、章驮片区3个。目前,临时采石到期石场4个,5月中旬至下旬到期3个,8月份到期2个,10月份到期2个。以上涉及的新农村临时采石场,均到区安监局进行登记备案,并与当地政府签订安全石场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