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工作总结三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部门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2、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是由于我县县情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不足,不达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3、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信息中心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较少,在面对全县100余个信息公开单位时,显得力不从心,*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
要解决我县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研究,加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在完成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协调等制度建设的同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其他制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督促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3、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强对省属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指导,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县政府、各部门原有网站的关系。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4、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实施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逐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适用主体、公开目的、公开范围。《条例》的施行和推行四项制度都是改善政府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具体举措,要将四项制度施行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机遇,加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5、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我中心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服务,抓紧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提供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同时各单位也要参照县政府组织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安排和布署,履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6、加强检查督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行政机关、企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县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