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范文  >  申诉书范文  >  关于行政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范文

关于行政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范文

引导语: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欢迎参考借鉴!
  一、概念及作用
  申诉状是指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等,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司法机关(主要指人民法院)重新调查或重新审理时使用的书面请求。
  申诉权是公民在诉讼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一经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当诉讼当事人发现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仍确有错误时,可以行使国家赋予的申诉权,用申诉状向司法机关提出复查纠正的要求,人民法院如果认为申诉有理,即将案件随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刑事、民事案件,检察院如果认为申诉有理,即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因此,申诉状是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参考材料,是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是司法机关发现冤案、错案的一个重要途经。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申诉状的结构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写“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或者“行政申诉状”。
  2.当事人身份概况
  刑事公诉案件的申诉状,只有申诉人栏,没有被申诉人栏。如系被告人提出申诉的,则写为二申诉人(注明原审诉讼地位)“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系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提出申诉的,则写“申诉人(注明与被告人的关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提出申诉的当事人称“申诉人”,未提出申诉的一方称为“被申诉人”,并在称谓原用括号注明各自的申诉地位。然后依次写明各自身份等基本情况。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而提出申诉的在申诉人后在括号注明“被不起诉人”或“被害人”,接着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3.申诉案由
  写为:“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刑(民)事(行政)判决不服,提出申诉。”
  (二)正文
  1.请求的事项
  用简明扼要的概括法写明请求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予以解决何问题,说明原来受的处理有何不当,要求给予撤销,变更的意见,以供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审查时考虑。写法为“请××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原判定、决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理等)”。请求事项若有两项以上,应分别列项书写。
  2.申诉的理由
  这是申诉状的核心内容。这也是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或复查)的重要依据。因此,该内容一定要写清楚。这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不当之处,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存在的错误,分别加以阐述。指明错误时,要提出有关证明错误的证据材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论证,以此来论证提出的申诉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原生效的裁判(或决定)应予撤销、变更或重新审理。
  (三)尾部
  1.申诉状致送机关名称
  2.附项
  (1)案卷名称及份数;(2)申诉人如为在押犯,现在的羁 押处所;(3)物证、书证的名称及数量,有证人的,列出证人姓名、住址。
  3.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的日期。如系律师代书,还应在申诉人姓名之后写明“代 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注意事项
  突出主要矛盾,理由阐述准确。申诉人不服原审法院的裁判,其申诉理由必须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结论,将自己不服判的论点明确写出。
  逻辑严密,反驳有力。在摆出不服原判的论点后,充分运用事实论据进行说理、反驳及论证。论点与论据要一致、原因和结果、前提和结论吻合。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措辞准确,语言规范。
  【 范 文 】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罗××,男,××岁,汉族,××县人,医务工作者,住××县××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