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⒋加强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办案工作严格实行一案三卡的追踪监督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第一线廉政建设的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案件管理,今年我院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则》,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以及《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工作规定,积极探索构建适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捕诉工作方式等机制建设,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案件质量,促进我院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开门搞建设,把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作为吸纳人民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经常性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在每年的两会期间,我院派出工作组*到各代表团收集征求意见,在各项教育活动中,我们*到各机关、单位、乡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现场接受群众意见,在报刊、电视发表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在街头设置意见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及我院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上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意见梳理归纳成书面印发给全院干警对照检查,落实整改。
⒌坚持学习制度、勤于学习,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周星期五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的学习、讨论、交流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及检察人员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的学习,对干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并要求全院干警学习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学习心得,以增强学习的实效。二是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开展批评直呼其名、直言其事、直指其过,扭转了我院民主生活会会风差、说话软、精力不集中,自我批评只谈情况不及痛处、批评别人含糊其词拐弯抹角等不良现象和庸俗习气,使民主生活会达到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经常性主动到业务科室听取干警对自己个人及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吸纳意见,自觉接受干群监督。四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在我院经费十分紧张的条件下挤出资金为干警购买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将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近年来制定的有关党纪、检纪及廉洁自律规定汇编成《廉洁从检手册》印发给全院干警学习,使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和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促进干警不断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我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多次有针对性的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自学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⒈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按照县委和本院党组的安排,自觉按要求参加了两级中心学习组的集中学习,主动参加了机关支部的集中学习,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在今年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个人撰写学习心得篇,调研文章篇,读书笔记万余字,还为全院干警讲解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的专题党课。同时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⒉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司法腐败。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两法和办案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高检院、重庆市院廉洁从检硬性规定等职业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打着单位的旗号谋取私利;无奢侈浪费现象,自觉按照中央、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一律按照少花钱、多办事、成大事的原则进行办理,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