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三)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职能和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努力贴近学院和部门中心工作,找准推动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努力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找准服务群众的着力点;努力构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宽阔平台,找准凝聚人心的着力点;努力提高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找准促进校园和谐的着力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真正成为基层单位的战斗堡垒。加大对支部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完成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认真研究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新举措新要求的制度落实,形成、完善新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各种党内生活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支部特点,努力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倡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开展独立的组织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的联合活动,如机关与教师之间、相邻支部之间、教工与学生之间等开展联合活动,做到有分有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学院努力为各类联合活动提供条件。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员在各岗位发挥作用机制,如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实行挂牌上岗、党员承诺制等,激励党员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行党员民主评议,完善评议方式和程序,加强对党员的考核。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创造条件成立党员活动室、健全党课制度、培训制度等。健全党内评优、激励、关怀、服务、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
(六)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各支部都要重视基础工作,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要充分利用现代电脑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的电子档案和信息库,优化基础管理。坚持开展基层支部达标活动,根据《决定》完善达标指标体系,并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规范党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