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
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公示,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见附件一)和四川省委组织部转发通知(川组通〔2016〕55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在全院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规定要求,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安排专人,精心布置,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把握工作进度,认真自查整改。学院党委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教工支部的统计工作要求从2008年4月以来到2016年11月,学生支部只需统计从入学以来的年份截止到2016年11月)。一是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要在8月29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二是我院党委要在11月20前完成本单位专项检查。如有未足额缴纳党费的要按规定比例将党员补交党费上缴学院党委统一收齐后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上缴不按时、不规范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检查和整改的详细要求见附件一。三是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有未足额缴纳党费等情况才提交报告,正常缴纳党费的支部不再单独写报告)以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交运学院党委邮箱:jiaoyundangwei@163.。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学院将把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落实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追究。各党支部在开展专项检查时,要严肃保密纪律,工作文件及有关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范文(二)
隆阳区政府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和区委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规定,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公示,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党费收缴工作责任明确化。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工作责任人为首要,全面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费收缴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党费收缴具体责任人,党小组长为党费收缴直接责任人,形成党费收缴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党费标准核定、催收、计帐和上缴等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了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帐目规范清楚。 二是党费收缴工作标准精细化。针对党员收入的不断变化,办公室严格按照标准,核定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金额。 三是党费收缴工作公开阳光化。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公示制,确保党费工作收缴透明化。党支部每季度在党务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支部全体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四党费收缴工作分层定期化。为了进一步解决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缓缴、迟缴等问题,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党员应缴党费的标准;同时建立了党员向党小组每月1日上缴党费,党支部每月15日前向机关工委上缴党费的分层定期收缴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党费收缴工作监督常规化。办公室党支部通过健全党费收缴等系列制度,把党费收缴工作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每年对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党支部每月实行党费收缴提醒催促制,采取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多种灵活度样的形式联络各党小组长,提醒和催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确保办公室党支部党费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党费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化。办公室党支部在使用和管理党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