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校去极端化自查报告
下面是为您准备的2017学校去极端化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
学校去极端化自查报告一: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进一步加强去宗教极端化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特针对我校教职工的教育学习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学校*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坚持教育为先、打防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落实防范宗教向教育领域渗透的各项措施,坚决做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严防广大学生、教职工被蛊惑利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具体教育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集中教育活动,学校党委于9月9日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学校领导动员讲话,对集中教育和去极端宗教化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具体时间安排:自20XX年9月9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开展专项理论集中教育学习阶段:(9月9日至-12月15日)
1、营造宣传氛围。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加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育充分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载体,通过政治学习、法制讲堂、校园论坛等形式,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正确区分民族与宗教信仰、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的现实危害和具体表现,帮助在校学生、教职工明辨是非、抵御渗透。团委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LED电子屏的作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基础知识。
2、理论学习:由学校政治处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系统宣讲提纲》、《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见》、《民族团结基础知识》等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讲座、各科室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去极端化专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认识,提高教职工明辨是非和进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能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新疆三史等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在校学生、教职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新疆精神,不断提高大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宗教极端的主动性、自觉性,不信谣、不传谣。
(二)全面**排梳理阶段(20XX年9月9日-12月15日 )
1.自查阶段。(20XX年9月9日-11月30日)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政治处密切配合,按照不漏一人的原则,对全校在教职工进行全面梳理,先由各科室对照宗教极端思想15种表现、婚姻邻域13种违法行为或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进行自查,并于规定时间内的及时上报自查情况。针对自查情况保卫科、政治处要对有问题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底,切实了解其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2.加强物品、信息网络和周边环境的管控。(20XX年10月8日-12月15日 )
由学生科、保卫科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手机、电脑、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和书籍、报刊等进行自查,信息教研室对校园网络做好监控。由属地公安机关、政治处、保卫科、学生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抽查,及时封堵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人员。保卫科加大对非法音像制品、宣传品、书籍、报刊的清理、查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对教职工中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协助、支持、配合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的,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由纪检委、政治处及时在校内予以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建章立制,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5日-12月31日)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做好信息简报报送工作,正常情况每天报,特殊情况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及时将学习教育情况公布在校园网上,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学习教育质量。由学校具体负责,成立专项工作办事机构,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