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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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自查报告一:
市纪委:
据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察局《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广纪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局纪检组加强监督,全体干部职工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过了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抓好教育。一是抓短信提醒。身正邀明月,清廉庆佳节。在中秋、国庆前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局纪检组以短信的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送上中秋、国庆廉礼问候,温馨提醒干部职工过节不失节。二是抓廉政教育。我局召开了专题廉政会议,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要求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坚决抵制和反对公款吃喝送礼等行为。三是抓专题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文件精神,再次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等。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认清形势,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局班子成员的自身责任和各科室的工作职责,通过主要领导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促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督促一般干部职工,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领导干部严以律已、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履职尽责,严格监督。局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及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大了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法处理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信访举报。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关于两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自查报告二:
按照《鄂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严守廉政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自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及《中共梁子湖区纪委关于开展治理节日腐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区局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使全体党员干部过了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节前预警 , 严明纪律。区局党组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重申了节日期间公车休假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节前预警。严格按照市局、区纪委文件精神,对违反上述规定、顶风违纪的个人,特别是对用公车参与办婚事、公车旅游、公车接送学生的领导干部一律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从而使全体领导干部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免疫力。为贯彻落实市局及区纪委关于认真做好治理节日病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门传达春节期间治理节日腐败的文件精神和区委廉洁从政的规定,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认真对照检查自已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高消费娱乐活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是否存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形,严格自查自纠。
三是利用内控平台多次发送风险信息,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公款互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禁止奢侈浪费,提前打好廉节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