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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1、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区73个村、19个社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只有新堡乡的陇脚村经过区、乡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村民厌选和罢选不参加投票,致使该村搭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不成功。

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区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对创新、振新2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选址、房屋租赁、装修工程的招标、装修及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工作。

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区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好今年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区“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宣传老年法规,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让更多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推动《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具体工作,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3个。

3、努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有所养”

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印发了《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在6月份召开了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暨培训会,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投入资金20万元于居家养老工作,兑现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57人护理补贴。

4、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我们将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章程,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

5、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老人慰问活动。节前我办和区四大班子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分别慰问了高龄特困老人、老复退军人、老党员、五保户、残疾老人、敬老院老人等4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大米80袋、食用油40桶;我办对7名高龄特困老人、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投入资金2000余元。

6、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基层,*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调研;我们对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年底前将形成《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报告》。

7、制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征求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作出了展望。

8、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维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季度与相关部门沟通一次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

9、认真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我办制定了《区2011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爱老活动: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5例。

17、2011年9月3日,支出6400元对1例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救治,同时,按照区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区划地名工作

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8月起开展了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对水田、新堡、下坝、百宜、偏坡五乡镇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校正、更新和补充地名资料。

2、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

今年5月份根据筑区划办通字[2011]1号文《关于报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区人大、政协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决定的相关资料,9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补充完善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报民政部相关申报材料的工作联系函》精神,按要求继续完善了区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的意见材料。

3、做好全区地名标牌维护和管理,保障街路牌清洁、整齐、醒目、完好。今年3-9月份对全区183块街路牌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对已设路牌的密度及有名无牌的街、路、巷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全区路牌“应设尽设”,不缺不漏。8月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已设置的路牌进行更新,10月底已全部更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