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年度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年,我局紧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财政性资金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三)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暂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新的情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严谨、畅顺的常态运行机制,我局将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充实到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本所制作信息,及时通过本所公开栏公开辖区基层业务相关信息。网络信息上网继续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充分发挥局机关、各司法所政务信息公开栏作用,及时将一些需公示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更加便于来访群众查询了解本部门政务信息。此外,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期间,专门设置了活动公开栏,将本局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开承诺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评议和监督。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活动,有计划组织本局干部参加集中学习,熟悉操作流程,正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管理的尺度。
截止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年,我局把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止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38条。年5月日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以及人事信息等10条政府信息。
2、法制及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规范化文件、法律宣传3条政府信息。
3、普法规划司法动态。主动公开工作总结、普法规划、任务分解、司法动态等18条政府信息。
4、行政许可采购收费。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等0条政府信息。
5、惠民实事推进实效。主动公开惠民实事等0条政府信息。
6、法律援助事业建设。主动公开法律援助等1条政府信息。
7、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主动公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2条政府信息。
8、人民调解应急工作。主动公开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人民调解等3条政府信息。
9、其他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其他主动公开信息等1条政府信息。
10、提供服务类型信息。主动公开服务类型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结合我局实际,主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均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均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