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反腐倡廉情况汇报
3.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党内外监督。实践证明: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是监督不力,权力失衡,在学校中也是如此。科学的监督机制,规范严格的管理是权力运行机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学校中要逐步建立健全上级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相互监督、党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到位。
首先,在党内监督方面,执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发挥民主生活会的功能。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还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监督以及舆论的监督作用。
其次,积极稳妥地推行校务公开,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实行校务公开,可以规范学校的行政行为,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权力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滥用权力的行为,使依法治校、廉洁行政有一个可资借鉴的标准。目前,校务公开的内容大体上还停留在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上,这只是校务公开的第一步,最主要的要公开教师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如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公示的公示,该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工作,要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再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加大对易发部位和环节的监管,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积极参与招生考试、职称评审、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干部任用、人事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时,还应防止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4.建立和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决策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会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政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
首先,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把重大问题摆上桌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这样,领导者就容易更全面,更客观、更理性的决策,使作出的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创造性。
其次,结合领导决策,要制定出与决策实施相配套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组长牵头,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然后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将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个牵头部门及有关责任部门并签订责任书。
再次,狠抓落实。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责任制监督检查小组,对决策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经常督促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党总支书记作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把手”,要督促监督小组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同时书记、校长就决策执行情况要向工会推出的职工代表述职,对疑难问题进行答解,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这样,就能形成学校书记、校长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一方面防止领导滥用职权或对决策执行讲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又能在全校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发挥党政工齐抓共管反腐败的战斗力。
5.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学校领导要克服怕群众挑问题不愿公开,怕失去特权不敢公开的错误想法,大力宣传实行财务公开的重要性,并建立以党总支书记总负责,工会主席为组长,由坚持原则的教师代表至少三人以上组成学校财务管理监督小组,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定全面推行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确定必须公开的内容和重点,行使对财务公开的检查、监督和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学校重大财务开支须经小组成员共同审查后才能入帐。学校应建立财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数据、监督结果、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形成文字资料存档,为监督提供依据,年终时对学校一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在教代会上向教职工公布,让教职工做明白人。
对财务人员应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财务上的腐败同财务管理人员本身职业道德败坏、业务水平不高有很大关系。有的财务管理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不敢坚持原则,对个别领导挪用、私吞公款、巧立名目、乱开发票报帐不予抵制,听之任之,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正义感,有的财务人员自身还利用职务之便涂改票据、制造假帐,贪污公款。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要派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人管理财务,并要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使他们帐目清楚,在理财上严把“关口”,当好“管家”。对那些不合格的财务人员要立即从其岗位上撤换下来,对领导违反财务纪律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行为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不合理的开支,保证学校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