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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一是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中就事论事、就税收抓税收,对上忙于应付,对下忙于布置,没有潜下心来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经常为出台文件而出台文件,文件一发就不管了,定了规定也不落实,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得过且过。

二是人员素质不高。从地税干部的综合素质看,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爱岗不敬业、作风飘浮,责任心、进取心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严重等现象,未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对财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文秘技能等知识学习不够,在管理方式上循规蹈矩,对形势的判断力,事件的**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税收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与目前税收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大距离,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是执法刚性不强。执法不规范是当前依法治税工作的弱点。公众税法知识缺乏、少数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较低、地方保护主义、收入任务与税源的矛盾等等,都是对依法治税构成的威胁。征、管、查职责不清,忽视了稽查与征收、管理的协调、制约关系,导致管理相对弱化,也是导致执法刚性不强的另一个原因。

四是服务形象不佳。目前的纳税服务存在误区,还存在未真正转变服务观念,一定程度上把纳税人摆在服从的位置,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因此就出现了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缺位的现象。一些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不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工作流于形式。从表面看,工作扎实,成绩斐然,但纵观活动的全过程,其形式和实质均与政风行风建设目的一致,且形式大于实质。主要是某些部门的领导对名次看的太重,对所谓的“政绩”过于关注。没有真正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理论之精髓,没有将效能建设的真正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为纳税人服务中去,而是不惜牺牲部门利益,不惜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大搞形式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事倍功半。

六是绩效评估不科学。现行的绩效评估考核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造成有多少项工作就有多少项评估考核,出现了“滥考评”现象;绩效评估考核的主体主要是上级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社会组织还没有真正成为评估的主体;评估的方法多为定性方法,较少采取定量方法,未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

四、健全六个体系,*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只有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建立健全职责体系、流程体系、执法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考评体系“六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以履职尽责作为效能工作的出发点,健全岗责体系。各单位(部门)要依照本单位(部门)的基本职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协调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岗位责任和任务细化,做到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岗责分明;健全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承诺不兑现,超时未办结,一律以不作为或失职论处;健全并执行政务公开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应把纳税人最关心、最想知道的营业额评定、税收处罚、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事项,及时、完整地的向社会向纳税人公开,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以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流程体系。要合理整合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办结。”切实解决分工过细,忙闲不均,难以考核的问题,贯彻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发布、业务辅导、工作流程于一体的网络服务体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评议,尽力完善“三四五六”服务体系即:推进“三时”服务(准时服务、及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办税公开制、AB岗工作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