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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和发展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政协于2004年4月20日到27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工商局、供电公司等十个单位或部门的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00年始,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县立足于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凝聚力的认识高度,把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我县实际结合起来,按照“一年整治、二年优化、三年提高”的工作部署,铁心硬手开展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认真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近两年来,我县围绕“实践三个代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353战略,百家企业评机关,全县人民评行风”主题,先后对93个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评议主体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客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采取集中组织、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十佳服务单位”和“十佳服务个人”,实行了单位留评制度和“群众意见最大的工作人员”追究制度。将行风评议后三名的单位定为“最差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其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群众意见最大的工作人员”实行免职或下岗处理。各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行风建设。工商局开展了“百千万”社会评工商活动,聘请了100名行风监督员,走访了1000户服务对象,散发了10000份行风问卷;地税局组织了大型的行风评议座谈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供电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等。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干部受到了深刻教育,单位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强化了服务措施,服务水准不断提高。各单位在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时,纷纷采取了有力措施,打造服务品牌。例如,招商协作局致力于当好“服务员”,对客商实行“全天候”服务,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同时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对县内投资者的服务与外来客商一视同仁,实行“全对象”服务。私营经济城树立“服务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服务、零规费服务和“保姆式”服务等,客商反映良好。地税局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3、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机制。一是成立了机构。2000年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环境领导小组,设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办证收费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中心,为优化环境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补充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在优化环境的工作中,逐步制定和实行了部门服务承诺制、服务限时办结制、项目跟踪问效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投诉停职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优化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几年来,共清理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8项,取消率55%;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64项,取消率41%。同时,对取消的项目制定了监管措施,有效地防止了“上消下不消”、“明消暗不消”现象的发生,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5、全民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正是因为采取了有力措施开展了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全社会已经普遍形成了共识:优化发展环境是贯彻落实发展第一要务的必然要求,是争当率先崛起“排头兵”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现实要求。全县上下“抓环境、促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社会各界参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这次视察调查中客商和业主反映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优惠政策不明朗、兑现不及时。近年来,我县相继制定出台了不少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在调查座谈中客商普遍反映,优惠政策不够明朗、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投资过程中,具体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不甚明了。职能部门在为客商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少单位无法以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给客商以满意的答复。同时,不少座谈人员反映优惠政策兑现不及时,甚至没有得到兑现。例如新城花园业主多次要求兑现税费返还政策,但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落实到位。此外,当县里的优惠政策与上级的行业规定产生冲突时,有些部门对已有利就执行县里政策,对已无利就坚决执行行业规定,这也是优惠政策难以及时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