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
①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2020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0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3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8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大于45%。
③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2020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90%,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化水平大于55%,城市气化率大于90%,恩格尔系数小于40%,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30%。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从2009年10月1日起,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实现从采伐到管护的过渡,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实施城市绿色工程和秀美工程,继续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加强洞庭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在花山、太阳山及其他“两区一园”旅游开发建设规划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内禁止开矿和滥采乱挖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