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工程。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指导布局、招商和建设。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和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项目、专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节能、节电、节水型商业服务业项目,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态市建设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从2009年起,滚动制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
(二)多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恃场化、产业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发改委、经委、财政、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文化、旅游、工商、国土资源、司法、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共同做好环境监察和资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和任期环境审计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