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①被评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区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奖金数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被评为市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为*万元;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和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以上述标准为基数依次加倍。②通过GB/Tl9000-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合法有效证书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3万元;通过GB/T19000-ISO9000族产品质量认证,每一张合法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区政府给予奖励1万元;(3)区财政每年按上年营业税入库数比前年的增量的5%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商贸设施建设、服务业发展的贷款贴息补助。①凡投资商贸设施建设、新办及扩大原有规模的服务业,投资额(指开业后经区有关职能部验证确认的实际到资额,下同)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享受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标准:投资额在**万元以上至**万元以下(含**万元)的一次性贴息**万元;投资额在**万元以上至**万元以下(含**万元)的一次性贴息**万元;投资额在**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贴息**万元。②对我区重点发展的专业市场(包括专业一条街)以及第三产业结构中区政府列入重点引导发展的行业,为促其形成规模,在招商工作开始启动的一年内,客商入市经营,按其经营规模或投资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贴息**万元,在经营期满一年后兑现。③对星级酒店的投资改造,银行给予优先贷款,财政参照技改扶持政策给予相关优惠。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大型商贸集团的发展。凡年销售额在**万元以上,且年纳税在**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奖励法人代表**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