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老年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健全社会养老保证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加快体制创新,制定和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政主导,不时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龄事业和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㈡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它保证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证体系,结合建立农村最低保证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证新途径;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方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网络,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实现 率先在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明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平安 贡献力量。
㈢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依照五个统筹要求,把解决当前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结合起来,促进我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证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3坚持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体系,走 特色的为老服务之路。
4坚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别,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措施,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乡村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㈠老年社会保证
1养老保证
城镇,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平安制度,扩大养老平安覆盖面,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纳入保证范围,加强养老平安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确保养老平安基金收入的稳定增长。完善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合理增加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效果。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和养老金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农村,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养老和土地养老保证的基础作用。加大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力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将农村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平安方法,研究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平安体系相衔接的失地农民养老平安和生活保证制度。
鼓励发展企业补充养老安全、商业养老安全,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引导老年人转变保守的养老观念,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储蓄,建议个人储蓄养老。十一五期间,继续确保百岁老人法定短命补助金的发放,并适当扩大高龄老人短命补助的发放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十一五期间将95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短命补助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加强对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乡村,要将三无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农村,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集中供养率达到80%加强三院建设,达到省二级标准,净化院落环境,强化服务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提供项目、资金、技术支持,提供法律援助和信息咨询。
2医疗保证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提供优待优先服务。把老年医疗保健纳入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十一五期末,市、县(区)要建立一所老年康复医院(中心)所有医院要建立老年专科门诊。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十一五期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站率达100%以优质、便当和收费低廉、适宜为原则,大力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让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