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用工活动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全市乡(镇、街)村的各类小砖窑、小作坊(以下简称“两小场所”为重点,针对采石场、采砂厂、建筑工地、餐饮娱乐业等高危行业和人员较密集企业的特点,通过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必要手段,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重点对全市范围内“两小场所”和针对采石场、采砂厂、建筑工地、餐饮娱乐业等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企业的四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存在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力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使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两小场所”和采石场、采砂厂、建筑工地、餐饮娱乐业等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企业能够依照“四种情况”达到五项标准”
(一)四种情况
1.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平安许可等。
2.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3.执行劳动保证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资支付、社会安全、工作时间、平安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维护等。
4.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对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
(二)五项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领取工商、税务及资源、生产和平安许可证照。
2.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证法律法规。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料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不存在使用童工现象,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不强迫劳动者超时加班。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范,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平安费用。
3.外来务工人员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4.对劳动者不存在打骂体罚、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现象。
5.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立领导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进行动员部署。 月 日前召开动员大会。确保全市联动,步伐一致。
(二)检查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依法整治、重点打击。
1.全面排查。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特别是两小场所”和采石场、采砂厂、建筑工地、餐饮娱乐业等高危行业和人员较密集企业,依照“四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做到全面完全、不留死角。
2.重点打击。对经查实的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充任黑恶势力“维护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依照法纪严肃处置,决不姑息迁就。
3.依法整改。对存在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和经济弥补等工作,并认真核实受害人员情况,确保他平安顺利返乡。对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救助。
(三)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全面总结。
1.及时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检查验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于 年 月 日前上报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总工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榆树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