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四、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系统工程,用能范围广,节能管理跨度大。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1、进行既有办公建筑分项计量改造。全市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推开的原则,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保证用能数据统计准确完善。 年年底前,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有条件分户改造的,要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现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准确完善。
2、积极开展能源消耗调查。认真做好全市公共机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公共机构用能底数。
3、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依据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起步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并定期进行维护。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并根据用能情况,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不断提高 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推动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二)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1、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2、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年年底前,市级公共机构要逐步完成节能灯具和节水型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三)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对网络机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四)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
1、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规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
2、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市级公务用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管理,对公务车车辆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状况等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管理
1、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市采购管理单位和实施机构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通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2、扩大政府节能采购范围。市采购管理单位和实施机构要将工程和服务采购列入政府节能采购中,逐步扩大政府节能采购的实施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办公设备产品,应依法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工作领导机构职能作用。
1、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