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兴市战略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三)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围绕推广虾稻轮作等高效种养模式和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稻田养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江汉大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工作,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围绕粮油、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有重点地培植华山、巨源、莱克、同光等一批现代化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农产品企业,推动企业尤其是出口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重点企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农产品种养殖生产企业或主要基地推行HACCP和GAP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对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建筑扣件、电线电缆、食品、建设工程和环保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完善标准信息服务系统,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搭建全市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应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
(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经济环境。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构建全市质量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企业,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曝光并处理。以食品、农资和重要工业产品为重点,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强制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五)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涉及健康安全产品的市场准入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抓紧建设市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围绕建设泽口化工产业集群,积极争取省立项建设省盐化工产品检测中心精心打造公共检测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加强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全面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着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及时主动地发布质量信息,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开展“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质量工作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日常工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建立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