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开禁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二、年月日(农历除夕)起至月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具体时间段为:年月日(农历除夕)月日(正月初一)月日(正月初五)和月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销售(详见附件2各专营点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三、经营网点应当销售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广大市民应当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四、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所属街道办事处、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春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安全有序。
五、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携带、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内发布计划。
春节烟花爆竹开禁工作计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