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司法局总结和二00八年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