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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

(二)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使学院教学质量得到保证

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各系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在正式上课前,由各系部安排,系主任参加,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并就试讲情况提出具体参考建议。试讲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试讲人、试讲过程及内容,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具体建议等。对试讲合格者,由相关系部填写《教师试讲考核表》。《教师试讲考核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系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存备案。

新教师只有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和试讲合格后,方可申请开课

(三)积极倡导导师制,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

随着我院青年教师数量的急剧增长,实行导师制度,积极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的重要举措之一。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实践技能培养途径、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以及自学提高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年终写出考核评语,帮助他们制订个人成长计划或职业生涯规划,落实培养措施。学院鼓励并要求广大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发扬伯乐和甘为人梯的精神,为青年教师的成长铺路搭桥。

指导教师人选由各系部会同教务处、人事处根据每年补充新教师的具体情况拟定,并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措施、步骤,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由教研室报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审核通过后将培养方案统一报院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备案,并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系部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各教研室指导教师任务完成的情况。

每学年底,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组织人员会同系部、教研室依据培养方案落实、检查、评估指导教师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的指导教师每学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按30个标准学时计入工作量,工作量的酬金按学院规定从课时经费中予以支付。

(四)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

学院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研室专业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实习、实验等工作,使青年教师在具体实践中迅速成长。

学院教学督导室和各系教学督导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实验课讲授、备课、讲授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指导,每学期要对每位教师听课2-3次,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信息,进行即时在线督导。此项工作由督导室负责安排实施。

青年教师每周要听课1-2节,由各系自行安排。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学院教务处、科研室、工会等职能部门应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在竞赛中互比互学,共同进步。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提供有益的环境,让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脱颖而出,成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教学竞赛活动包括青年教师授课比赛、专业技能竞赛、教案评比、课件制作大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改革等方面。各系部参赛成绩将成为学院对系部进行目标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六)教学、科研上逐步压担子,保证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高

青年教师刚毕业到岗进入教师角色,业务的提高有一个过程,因此,开始的工作量要有一个适度,以便给他们留出一个空间钻研教材、熟悉课程建设,进入实训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等。随着教学各环节的熟悉和经验的积累,要从教学的质和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各系情况逐步压担子,以便使他们早日成为教学骨干。

在科研上也要逐步承担任务,参加一定科研工作,要求每年要发表1篇研究论文。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各系部要大胆让他们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方案确定、项目的实施、鉴定和验收全过程,增强他们对科研工作的感性认识,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尽快成为科研工作的骨干。

(七)注重后续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定在职培养计划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和系(部)共同制定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青年教师在职读研、读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