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
(三)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坚持开展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节日期间、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实行应时监督、事后跟踪监督检查;对日常执行情况实行定时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可能出现的苗头问题,实行突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开展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监督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的组织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党的纪律和制度得以执行,党内生活正常,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推进,党的权威得以维护。三是坚持开展岗位纪律规范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加大监督频率,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落实监督结果的应用。
二、责任追究
1、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定期对本系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