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省教育厅年度工作分析”教育工作计划
2,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积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鼓励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机械、通信、建工等省级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及设区市综合性或区域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3.完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贯彻省政府批转的《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和优惠政策,指导中职学校用足用好政策。加强中职学校规范化管理,开展办学资质重新登记注册工作。启动新一轮中职学校合格评估和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指导各设区市制订区域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规划,增设紧缺专业。加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学校学籍变动每月“零报告”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变动定期巡查制度。
(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公布支持高校重点增设专业名单,组织开展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培训调研,制订实施海洋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师范教育等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等,资助1000个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建立高校内涵建设主要指标监测机制。组织开展教授为本科低年级学生授课情况、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本科高校教学水平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检查。组织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的评估工作。推进地区大学新校区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4.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技师、医生、教师、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推动高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实施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轻纺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领域,推动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推进大学“政府、高校、企业和中介”四位一体的工程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试点工作、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5.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制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意见。组织大学、师范大学、农林大学和医科大学开展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推进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建设与高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
6.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创新团队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计划”。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一批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力争在省部级以上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组织省内外高校参加第九届“6?18”活动。举办“高校科技服务海西”活动。推动“蓝火计划”落户龙岩。开展高校科研成果奖励评选活动。继续做好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决策咨询。
(七)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终身教育
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向市区、县城集中办学。加强优质高中内涵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开展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各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2.切实抓好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高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开展特教标准化学校评估,推动市、县两级落实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推动开设学前班,推进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开展“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开展省级特教片区教研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