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富有创新实践能力、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实施面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滕州市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坚持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 继续教育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三、 培训学习目标:
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在培训范围内,教师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2、选培校级骨干教师,并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培训,使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
3、全体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大部分教师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能开展不同程度的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5、建立一支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6、加强教研能力培训,建立一支科研型、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
四、 培训类别和任务:
1、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0——1年教龄的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
主要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增加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4)培训要求:
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新调入教师培训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训期。
2、教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3)培训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研究,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等,要突出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培养教师使用新的课程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突出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培训要求: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岗位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累计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学校根据市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将教师岗位培训情况进行记载
3、骨干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骨干教师,其中的部分教师将分别参加省、市级培训。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挥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努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在全镇乃至全市和全省较有影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3)培训内容:现代教育理论研修、教育科研专题、教育思想与教学艺术研究、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理论与实践等。
4)培训要求:骨干教师培训要求从“经验型”转向“研究型”,从“模仿型”转向“创新型”;从“个案指导”转向“面上辐射”。要坚持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业务指导与品格熏陶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阶段培养与长期跟踪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