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范文大全  >  工作范文  >  实施方案范文  >  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

1.交叉检查。4月下旬,组织各学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学校 “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2.专项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上旬,局机关安排检查组开展对各学校的专项检查。(1)党组办、人事股重点检查学校选人用人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廉洁现象及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等问题;是否定期实施党务、校务公开。(2)督导室主要检查学校办学等行为是否规范;(3)局纪检监察室要组织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学校是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师德师风、中职、初中、高中等各类招生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4) 校安办、成教办、装备办开展检查学校工程项目、设备设施采购、招投标等是否存在违规现象;(5) 计财股、核算中心要开展落实学校财务管理检查,尤其对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坐收坐支等行为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6) 局办要开展对学校领导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检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加桌不加人等执行不到位问题;同时开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问题。(7) 勤工办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采购和财务管理问题,是否实施“零利润”、是否实行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等问题;(8) 资助办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学生各类资助资金等问题;(9) 成教办检查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是否存在套取、截留、挪用等现象,民办幼儿园各种补助经费是否规范使用等。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中旬至7月下旬)

各学校、各股室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局办公室、计财股等部门分别要在“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楼堂馆所建设、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我局实际,抓好和xx市、xx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还没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已制定有相关配套制度,但已不适应目前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

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各学校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校长、纪检委员签字后于7月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党支部(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各学校党支部(总支)、校长是开展“回头看”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带头抓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有关科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