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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

3.单位有倡导。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单位有倡导”工作。具体内容:积极倡导节约、节能、节水、节电以及无纸化办公、绿色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在办公场所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营造宣传氛围。

4.学校有课程。通过开展各种活动,落实“学校有课程”。具体内容:(1)在全县中小学校内常年设立用语亲切、位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固定醒目的环境宣传教育标语牌或警示牌。(2)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课,加大青少年环境教育力度,提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3)积极组织开展校园环保知识竞赛、培育学生环保记者队伍, 全面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园丁、绿色使者等环保评选活动。

5.企业有承诺。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做到“企业有承诺”。具体内容:(1)在企业厂区内的醒目位置悬挂设置环保宣传标语。(2)生产过程中践行节水、节电,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清洁生产。(3)企业无污染事故和违法排污行为。

6.窗口有宣传。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商场”活动、“生态文明旅游饭店”活动、“生态文明示范医院”活动,“生态文明交通运输示范单位”活动,突出“窗口有宣传”。具体内容:(1)在我县大型商场的醒目位置悬挂设置环保宣传标语,在收银台配备环保宣传牌,倡导市民购物使用环保购物袋。(2)在酒店大堂、电梯、餐厅等醒目处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咨询点配备环保宣传册,节电、节水提示语有效发挥作用。(3)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存放、转运和处置程序,医疗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医院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在咨询点配备宣传册。(4)在交通站点及车辆等人流量大的点位设置宣传牌,在各咨询点配备环保宣传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7.工作有制度。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要有实施方案,有工作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继续落实“十进”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12个县级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工作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持续加强本行业系统“十进”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加强“十进”宣传工作联动,形成十二个部门官方微博微信交流互动,资源共享。各部门围绕“绿色发展、绿色生活”这个主题,开展好行业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县教委应继续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用好中小学生态文明教材,落实好环境教育课时和内容(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县商委要开展“商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鼓励市民购买环保产品,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抵制一次性商品贩售和商品的过度包装;县市政管理局要开展好“垃圾分类、车窗抛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推广活动;县经信委要开展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和工业转型升级行动”等活动;县妇联要通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生活;县交委要以打造低碳绿色公共交通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县旅游局要开展好“倡导绿色环保·建设文明酒店”活动;县卫计委要开展好“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宣传活动;县机关事务局要开展好“节能领跑,绿色发展”活动;县城乡建委要开展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活动。

(二)继续将“十进”宣传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活动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检查倒逼工作落实。

(三)继续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学校”、“生态文明示范机关”、“生态文明旅游饭店”、“绿色惜福商街(商场)”、“生态文明示范企业”、“扬尘控制示范单位”、“生态文明交通运输单位”、“生态文明示范医院”、“绿色惜福家庭”等十项生态文明群众性创建。“十进”宣传向农村和景区拓展和延伸,实现全覆盖,重点推动在农村、社区、校园、企业四个领域设置单独或综合性环保宣传栏,定期更换环保内容,保障有至少两种以上固定宣传形式。

(四)继续开展好“十进”、“十创”活动。市“十进”活动办分3个阶段(5—6月、7—8月、9—10月)开展3次明查暗访活动,将对3个阶段的明查暗访情况进行3次通报。明查暗访重点为社区、家庭、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企业、工地、交通、农村、景区等12个领域的宣传氛围,每个领域要求有两种及以上固定宣传形式(宣传栏、宣传牌、招贴画、LED屏、宣传横幅、标语提示牌、水牌等)。每次明查暗访的“十进”点位抽查不少于15个,同时加强环保问题督查,有针对性收集重要环保信息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