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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4.加强平台运维安全管理。按照全省综合运维管理系统要求和标准,制定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建设市级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对市级平台各业务系统和应用接口进行统一配置、检测和管理。推进市级平台安全运维管理、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充实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内容

1.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应上尽上”。各级非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提升网办率,增加网办深度,提高全程网办和在线预审比率。严格执行网上办事流程,严防在系统外循环和在线下办理后再集中录入上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根据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管理要求,利用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梳理完善,依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明确上网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申办和公示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3.推动行政处罚事项上网办理。根据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和实施清单要求,明确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满足行政处罚事项上网受理、办理和监管的需要。(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4.推行物流统一寄送证照、网上缴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申请人要求,利用第三方提供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实现证照统一寄送。开展政务服务网上缴费服务试点,推动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收费在线支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5.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内容管理。建立内容更新完善机制,充实各级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内容,重点完善通知公告、常见问题知识库、服务事项信息等,及时更新有关政策和信息。做好服务事项结果公示,及时、完整、规范公示办事结果,并对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事项说明原因。做好网上咨询答复工作,及时回复咨询事项,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服务内容展示格式、文字和链接等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问题,确保准确、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1.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在梳理公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网,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2.提高乡(镇、街道)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依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县与乡(镇、街道)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县乡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推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配备必需的网络接入和服务提供条件,进一步发挥基层代办人员的作用,实现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基本覆盖,方便基层群众获得高效、优质的网上办事服务。发挥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在证照验证、代收件、代收费等方面的优势,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

1.实施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按照省政府编制的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进行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年度政务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县(市、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相促进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