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7—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完善民政兜底机制。加大对农村三无人员、因残因病因智致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推动精准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对没有脱贫条件、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到2017年,兜底保障一批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4000元,“暖心工程”春节走访慰问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覆盖,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600元。
3.健全精准扶贫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活动,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镇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职工每人至少联系帮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以上,因户施策,并根据扶贫手册建立工作台帐,指导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帮扶对象按计划脱贫。
4.建立精准脱贫机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四个一批”和省委提出的“五个突出”要求,实行台帐管理,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制定科学的脱贫标准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上为脱贫标准。对提前实现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17年保持原有扶助政策不变。
五、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斌为组长,镇长刘林志任副组长,罗建云、吴兵、李道江、邹江莲、暨皓明、彭继友、周森林、苏跃龙为成员的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办主任周安兴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扶贫专干为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站办所和村(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户。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做严做实,要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镇政府成立专门班子并配备扶贫专干,负责扶贫工作的建档立卡动态信息管理、扶贫对象帮扶情况统计、辖区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统计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扶贫工作,加强典型引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倡导社会参与,切实激发和调动贫困人口向贫困宣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在全镇营造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开展定期、不定期和重点督查。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突出减贫任务完成、扶贫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对口帮扶等重点内容的考核权重,根据扶贫项目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完成效果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六)强化资金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统筹资金资源,整合各条线上的扶贫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统筹规划、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计其功”的原则,推动各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户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