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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要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书由本户自己手写申请,不再采用统一的打印模式。

2、公布相关采集信息。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提出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包括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

(三)评议审核和公示公告阶段(2017年11月30日完成)

1、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根据采集贫困户信息,2017年11月11日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该村预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名单。经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核实、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7日前完成),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脱贫户、清退户履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

2、脱贫户、清退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符合退出条件的,在村内公告(公告期5天),无异议后告知脱贫户、被清退户。

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确定全街道贫困户名单,在村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4日前完成);无异议后,街道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以县为单位与公安、住建、财政、人社、工商、农机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单位)信息进行比对,把疑似问题反馈给村、户,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确认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11月29日前完成),无异议后告知贫困户。

3、组织开展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扶贫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后,街道扶贫办要搞好自查验收,收集整理各种采集表、公示公告等相关资料,完善纸质《贫困户档案》及清退、自然增减等台账。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对贫困户退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动态调整质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档案资料等内容。

3、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此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较真碰硬。各社区、村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度工作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村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将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无论是纳入还是退出,不能单纯强调规模和数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真穷就真帮,稳定脱贫的就真退,实在困难今年难以退出的,要放在下年继续帮扶。信息采集要真入户,内容要真实。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做到真评真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要有具体方案和结果,不能大而化之。信息比对结果要反馈给村、户,不能简单化、“一刀切”,确保贫困纳入退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

(三)规范标准程序。今年动态调整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以“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为核心标准,对《办法》规定的不得纳入和退出的各种情形,要逐项对照,严格把关。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要全部纳进来,确保应纳尽纳,达不到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出,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已经脱贫的,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保”,以往脱贫人口中,经核查凡是达不到标准和脱贫不稳定的,要全部返贫继续帮扶。

(四)严把数据质量。各社区、村街要用“绣花”功夫做好今年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每条信息、每个数据都要严格把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对以往系统数据要在前期反复核准清洗的基础上,按照“零差错”要求,根据近日分解到村、户、人的疑似问题清单,连同今年以来审计、督查等渠道发现的所有问题,认真组织核实、校正、整改,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重复信息、不准不实信息,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解决,不能把问题带到下一年。

(五)及时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逐级检查验收机制,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方案。检查验收要以标准和程序为核心,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以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满意为目标,务必做到*、扎实、有效,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